网友咨询:
县城暖气费用的问题。
网友您好:
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我单位高度重视,迅速进行调查处理,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:
由于集中供热的季节约束性和采暖初期、中期和后期成本的不同,暖气收费价格制定是根据整个采暖期均摊计算得出的。根据孟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用户供用热合同,用户可以选择整个采暖期用热和不用热,当不用热时,按面积收取25%的基本过热费。
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您及时与热力公司服务大厅联系。电话:80883000 供热监督电话:67919798
孟津县集中供热工程指挥部办公室
2014年11月25日